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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从安徽保监局获悉,某财险马鞍山中心支公司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因其被查出于2009年年初,财务上用”倒账”方式处理支付给无证代理人手续费,且未据实列支各项成本费用。据了解,委托不具备保险代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展业是保险行业明令禁止的,保险公司给这部分人支付手续费更是踩上了红线;而财务上将这部分支出列入?“营业费用”就是俗称的“倒账”。  本次处罚不影响投保人  据安徽保监局调查,太平洋财险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心支公司于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期间,存在通过“营业费用”科目向不具备保险代理资格的单位和人员支付手续费、未据实列支各项成本费用的行为。  安徽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处罚只是针对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利益不会构成任何影响。”该负责人表示,保险法明文规定,保险代理手续费和经纪人佣金,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  暴露出保险行业的“潜规则”  记者昨天就此联系了马鞍山中心支公司,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透露:“处罚是针对保险代理人佣金这部分,当时公司给业务员支付了高额的提成。”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表示,为了追求保费收入、完成全年的销售指标,保险公司往往会采取一些针对销售人员的激励措施。但是保险公司业务员更新速度很快,没有那么多有从业资格的业务员,很容易出现无证代理的现象。  董正伟认为,财险公司的行为实际暴露了保险行业的?“潜规则”,从表面上看只是违规支付手续费,但会进一步导致险企通过“倒账”的方式做假账、避税等后续问题,一些假保单、骗保的案例也多是没有保险代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所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和保险公司的管理。支付超额提成的激励方式还有可能引起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出现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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