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各乡镇采取公示栏、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等方式对农户进行宣传,确保全市农户对农业保险相关政策有一个比较清淅的认识,调动农户自主参保积极性。 二是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坚持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的原则,要求相关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意见交流、信息沟通上开展联系,并就农业保险工作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检查镇、村两级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防控风险意识的宣传上是否到位。对每项承保品种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侵害农户利益的现象出现,严禁骗保行为的发生。加强保险机构理赔服务督查工作,尽可能地降低投保户受灾风险。 四是加强保险经办机构自身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由过去的政府主导转变为保险机构与农户间的自主自愿合作。要求保险机构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镇、村网点配套,努力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国家支持政策,调动农户参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