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广大群众享受相关养老政策,兴隆县人社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社会养老保险惠民政策,得到群众称赞。 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基础养老金由55元提高到80元。参保缴费档次增加,在原有100-1000元十个参保缴费的档次基础上,增加了15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档次。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即100-400元政府补贴30元,500-900元档次政府补贴60元,1000元及以上档次政府补贴65元。建立长缴多得机制,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缴费每多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利用信用社在农村零售店、超市、村委会等地设立的300多个pos机、金融服务点实现参保对象领取待遇足不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