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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至19%

昨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就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通知》指出,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低为19%。从2016年5月1 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3%降至1%,个人费率由0.7%降至0.5%。 《通知》说明,此次是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期满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国务院部署和我省基金支撑能力的实际情况再统一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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