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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上海市有关部门积极颁布各项新政策,其中就包含缴费政策。上海社保缴费新政策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降低部分职工的社保费率水平,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从而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上海市发布消息称,从2016年1月1日起,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预计今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其中,养老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21%降到20%。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11%调整为10%。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1.5%调整为1%。 另外,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自4月1日起调整,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817元和3563元。2016年5月起就已经按照新的标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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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缴费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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