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8月31日讯 在全省所有市县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三亚和儋州推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争取至少3家符合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规划建设要求的医疗机构在2015年设立和开建……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8月19日印发《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我省医改工作的七大重点工作任务。 其中,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将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科学补偿机制。2015年8月前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当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时进行;落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三亚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于2015年8月底前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行政级别,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推进编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编制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大胆探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改革,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儋州于2015年9月底前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报省医改办备案,确保于11月底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