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黄洪:新形势下保险营销队伍管理面临新要求

北京商报讯 未来,会计师因执业活动出现的客户损失情况有望获得保险的赔付。昨日,保监会联合财政部探索推出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保险,弥补传统职业风险基金模式易被挪用、无法放大保障效应等缺陷。   昨日,保监会和财政部下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职业责任保险”),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股东和其他执业人员因执业活动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主要实行以职业风险基金为主的风险抵御模式,但随着会计师事务所主题的增加,职业风险基金模式也暴露出易被挪用、易引发分配争议、资金占用成本高、无法放大保障效应等缺陷。由职业风险基金制度向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转换已是大势所趋,职业责任保险的应用和推广势在必行。   保监会鼓励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事务所应当优先为审计业务投保,可以根据业务风险程度和自身发展需要为其他非审计业务投保,并可以投保账册文件丢失险、首次投保追溯期扩展险等附加险。事务所应当在每年5月31日前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投保证明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保险营销 保险
上一篇:什么人群适合买投资连结险?
下一篇:城市职工养老储备指数60分 需大力发展商业保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