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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险需拍照录音

广州日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管理,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昨日,深圳市保监局联合深圳市银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银保业务销售行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回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5日。   重点约束销售人员行为   近年来,银保业务发展迅速,但销售误导、违规经营、退保金大幅上升等问题屡见;其中,存单变保单、产品介绍不全面、客户信息不实等问题较为集中。   针对出现问题,该征求意见稿重点强调痕迹化管理、约束销售人员行为、保护特定人群权益、第三方开展“神秘客户”调查等多种方式,维护代理渠道健康发展。   根据该意见稿,商业银行网点销售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实施录音拍照最迟不得晚于2015年10月1日;届时不能达到录音拍照要求的银行网点应停止代理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人身保险公司不得与不具备录音条件的银行网点开展业务合作。   其中,要求商业银行应在专门区域,对销售环节开展录音,录音结束后还应对投保人现场拍照并存档;录音拍照行为应在投保人签署投保单之前完成。   商业银行应妥善保管相关音像资料,保险期间在10年以下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10年,保险期间超过10年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保险合同终止日。   保护特定人群权益   该意见稿要求,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投保人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形应视为特定群体,该群体需在销售、承保等环节设立特殊安排或增加额外措施,保护特定保险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   例如,银行向特定人群销售保险应要求亲属陪同见证,并且银行还应安排一位非销售岗位的工作人员陪同见证。   该意见稿还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银保业务的销售行为开展神秘客户调查,每家银行的网点覆盖率不得低于5%;商业银行应根据神秘调查的结果,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调查资料应存档备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人身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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