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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降低两项社保缴费率 企业减富个人待遇不变

5月27日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两项社会保险费率。社保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个人待遇不会受到影响。具体为: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据人社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介绍,社保费率降低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经初步测算,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一项全市每年就可为企业减负超过17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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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费率 缴费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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