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今年起厦门养老保险单位缴交费率下调至12%

2月28日讯:昨日,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七部法规修正案(草案)。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自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厦门用人单位职工(不含按政策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的费率由14%调整为12%。?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武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 养老金差别化调整
下一篇:2016贵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