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青岛2016年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新政

1月12日讯:青岛市残联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今年青岛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484.60元/月,年补贴为5815.2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266.53元/月,年补贴分别为3198.36元;全年保险补贴合计9013.56元。根据通知,凡具有青岛城镇户籍,持有《个体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并按照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均在补贴范围内。本次补贴申报自2月24日起将开始受理,残疾人个体户社会保险补贴每年集中审报一次,延误、遗漏的补贴对象不再补办。?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河北两会:打破民办教师退休待遇“双轨制” 民办也享公办养老保险
下一篇:浙江发布公办教师、医务人员流动到民办参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新政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