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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省启动试点非营利性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将与公办并轨

1月4日:从2016年起,山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的养老保险将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据了解,2015年,山东在青岛、潍坊、淄博3市率先试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并轨,2016年,这一做法将在全省启动试点。?根据山东新出台的政策,参保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包括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技工院校、民办普通中小学,其他学校暂不纳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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