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山东全省启动试点非营利性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将与公办并轨

1月4日:从2016年起,山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的养老保险将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据了解,2015年,山东在青岛、潍坊、淄博3市率先试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并轨,2016年,这一做法将在全省启动试点。?根据山东新出台的政策,参保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包括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技工院校、民办普通中小学,其他学校暂不纳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退休参加社保或还要缴费 养老金要怎么算?
下一篇:2016年厦门降低养老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