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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断缴费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市民翟先生致电本报咨询,中断缴纳费用的人员该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解答如下。
原为企业职工,后因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缴费的人员,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或有一定经济收入、有能力缴费的,都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这些人员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身份证、两张1寸免冠照片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保局办理;区属企业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
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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