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我省日前下发了《关于移交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核准权限的通知》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日前下发了《关于移交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核准权限的通知》,从10月1日起,将县(市、区)参加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人员正常退休核准权限由市(地)移交县(市、区)人社行政部门。
通知规定,市(地)人社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县(市、区)正常退休核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年度备案制度。农垦、森工系统相关数据纳入“金保工程”集中管理之前,暂维持现行管理方式。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具体管理模式,由市(地)级人社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报省厅备案。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退休 参保人员 参保
上一篇:你了解吗?四川一公交公司强收市民10元保险费被罚
下一篇:我市下达各镇(农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141人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保鑫福岁悦年金保险(分红型)... 2026-01-07
  • 工地员工团体意外险多少钱?附价... 2025-12-31
  • 车上人员责任险什么意思?有必要... 2025-12-30
  • 商业险包括哪些险种?怎么买?生... 2025-12-30
  • 财产保险是什么?它包括哪些险种... 2025-12-29
  • 买保险哪个保险公司好?太平洋保... 2025-12-26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