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湖南启动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

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此次改革将建立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同时,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实施。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并将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其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对于2015年企业退休工资改革方案: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相关内容
下一篇:个人养老保险办理的流程是如何的呢?南京个人购买养老保险方法是什么呢?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保鑫福岁悦年金保险(分红型)... 2026-01-07
  • 工地员工团体意外险多少钱?附价... 2025-12-31
  • 车上人员责任险什么意思?有必要... 2025-12-30
  • 商业险包括哪些险种?怎么买?生... 2025-12-30
  • 财产保险是什么?它包括哪些险种... 2025-12-29
  • 买保险哪个保险公司好?太平洋保... 2025-12-26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