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清退须知

一、办理条件1、参保人出国(境)定居的;2、参保人身故死亡的;3、参保人转其他养老保险已退休、个人账户有余额的。
二、所需材料
1、参保人出国(境)定居的:参保人应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境)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农信社银行卡(折)账户;
2、参保人身故死亡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农信社银行卡(折)帐户、医院出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能确定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参保人失踪宣告死亡的,还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3、参保人转其他养老保险已退休、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应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复印件、农信社银行卡(折)账户、退休文件。
三、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
(2)村级审查:村级协管员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将《注销登记表》及相关资料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并填写《新源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费统计表》。
(3)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受理3个工作日内对村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有关资料上报县社保局。
(4)县社保局复核:县社保局在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计算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终止参保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县农村信用社将资金划转到申请人指定帐户上,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太平洋保险种类繁多,可满足您的多种要求,购买太平洋保险可直接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启封办事告知
下一篇: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全年任务的67%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