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深圳市去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3.24%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我市已启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记账利率:2012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2012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综合利率为3.24%。
根据相关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记账利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
记者了解到,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近期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记息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度全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息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中国人民银行两次调整人民币存款利率,按相关规定,经加权平均利率测算,确定2012年度全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综合利率为3.24%。 我市2012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将于2013年1月15日前计入个人账户。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有关湖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新标准本月执行
下一篇:关于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难以办理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