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5年度(2015.07 2016.06)灵活就业者参保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7月份开始调整。调整后的缴费标准分别为401.76元/月、502.20元/月、753.30元/月、1004.40元/月、1506.60元/月,比2014年度的缴费标准上浮了8.3%左右。 从7月份开始,灵活就业参保者每月需在缴费账户中存足调整后相应档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免造成缴费中断。 温馨提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需变更缴费档次的,须到县社保局申报。未申报的,则按上年度缴费档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