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8%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8% 1月14日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发布了。根据决定,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费的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 决定显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此外,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老年医保参保人就医需慎重 本月起广州进入2012年社保年度
下一篇:上海养老保险缴费养老金的基本情况现在可以通过社保自助机来进行查询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