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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上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从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4715.83元,基数调整后,参保人员每月至少需要多缴41.28元。
昨日,从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从2015年7月1日起,对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4715.83元。本人可在60%、70%、80%、90%、100%、200%、300%七个缴费档次中任意选择。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人员,需在7月1日至7月15日(特别注意:此项选档业务的网上选择时间截止到7月15日晚24:00)期间登录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或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2015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和档次选择申请表》进行选择,重复选择的以网上选择为准。缴费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再调整。沈阳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规定,仍旧是 多缴多得 的原则。参保者随着缴费数额增加,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待遇也将增加。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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