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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杭州市区个体劳动者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提高

2013年度杭州市区个体劳动者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提高 。
2013年01月01日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近日通知,2013年1月起,杭州市区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将执行新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3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71.98元,即:35731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缴费费率)÷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1元(医疗互助救济金)=271.98元/月。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41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4.78元,即:35731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缴费费率)×60%÷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1元(医疗互助救济金)=164.7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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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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