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什邡市在全省率先推行 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近日,什邡市制定出台了《什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实施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什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规定,该市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的30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支付20元,什邡市财政补助10元,农民个人不再缴费。据悉,实施该保险以后,农民患病全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的,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50%-90%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多少)予以报销;个人自费超过24000元以后的费用,全部按90%报销;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全年累计总额封顶线为300000元,加上新农合补偿封顶的100000元,什邡市参合农民全年最高报销金额可达到400000元。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太原社保待遇提高 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免费
下一篇: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