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河北省农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7月并轨

自2012年7月1日起,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合并实施,并轨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一致、养老待遇一致。5月22日,河北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无差别”
据介绍,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河北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河北省实际,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合并实施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标准及所享受的养老待遇将“无差别”。
按照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一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养老保险 养老 保险
上一篇: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将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下一篇:河北农村和城镇养老保险开始并轨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