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天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提高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天津市从今年1月起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由7%调整为8%。
按照《条例》规定,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作为职工退休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依据。据介绍,个人缴费比例由7%提高到8%以后,在各级职介部门或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个人缴费窗口享受低费率优惠缴费的个体经营者、社会自由职业者及其他负担全额缴费的个人(包括全额缴费的“4050”人员),从今年1月起缴费比例也提高一个百分点,将由缴费基数的21%相应提高到22%。
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下一篇:天津基本养老保险调整满16岁有户籍可自愿参保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