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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张店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农民每月267.9元

记者昨天从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起,张店区再次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提高后参保的被征地农民月最高可领取267.9元。根据规定,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金待遇领取标准根据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提高而相应调整。
去年年底,张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1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根据政策规定,张店区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进行了相应调整。
此次调整,张店区共有7581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人员直接受惠。提高标准根据被征地农民参保时的缴费档次、领取时的年度不同而不同,其中,参保时最高月领取养老金210元的缴费档次,待遇提高后月领取养老金最高可达267.9元。此次因领取待遇的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每年将多支出36万余元。
据了解,这是张店区自2006年1月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以来,第五次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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