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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原行业统筹驻湘企业200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原行业统筹驻湘企业:
原行业统筹驻湘企业200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调整方案已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同意(劳社部函[2000]112号),现下达给你们(见附表),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新调整的企业缴费比例,从2000年4月起开始执行。
二、个人缴费比例今年不作调整,待明年全省统一调整个人缴费比例时再同步进行。
三、从各商业银行分离出的资产管理公司,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原商业银行相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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