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原行业统筹单位:现就200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为6.90%。本期计入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和此前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按上款利率计算。二、推算储存额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也按6.9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