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黑龙江省2005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制定的《黑龙江省2005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2005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自2005年1月起执行。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与地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扩面、稽核、清理回收企业欠费等项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发放。
2005年6月20日
太平洋保险种类繁多,可满足您的多种要求,购买太平洋保险可直接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吉林省社会保险工作运行态势平稳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