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自1月1日起,对上海市部分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

1月19日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自2014年自1月1日起,对上海市部分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上述人员同时具有多项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增加养老金标准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一)2013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可按《关于对本市企业退休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7〕8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沪人社养发〔2012〕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专加”养老金。(二)2013年当年内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且已按沪劳保养发〔2007〕8号和沪人社养发〔2012〕5号文件规定“专加”养老金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太平洋保险(www.cpic.com.cn)赔付能力强、理赔速度快,是购买保险的不二选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退休 养老金 养老
上一篇:巢湖市烔炀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
下一篇:大连将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计划提高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