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重庆失业保险金上调主城875元一月

25个一类地区每月上调140元;二类地区每月805元,上调135元一类地区875元/月上调140元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二类地区805元/月上调135元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重庆晨报讯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从今年9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主城区将上涨为875元/月。此次调整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地区为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25个区县和经开区,其余区县为二类地区。
一类地区标准为875元/月,上调了140元;二类地区标准为805元/月,上调了135元。目前执行的标准是一类地区为735元/月,二类地区为670元/月。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只要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参保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www.cpic.com.cn),承载希望、放飞梦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北京: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可实现跨统筹地区互转
下一篇:合肥市区内采集社保信息两类人员为采集主体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