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阜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阜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南政发[2011]57号)文件精神,阜南政府出台《阜南县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规定参保缴费、领取程序、转保退保、基金管理及细则的执行时间和解释等方面的内容。《实施细则》将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细化为十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村(居、社区)初审、社会保障所审核、县经办机构复核确认后,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个人信息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于年满60周岁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实施细则》就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保的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停止享受养老金情况以及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和冒领养老保险金的人员责任追究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规定。阜南县政府出台的《实施细则》,践行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强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精神,解决了阜南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太平洋保险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