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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程序政策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发办〔2009〕6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办理条件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所需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入接收函》。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工作调动需出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入介绍信)。
2、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入接收函》。
3、原参保地向参保人员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发出《个人帐户转移信息表》、《个人缴费对账清单》及汇入转移资金。工作时限接到相关资料的45个工作日内。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养老保险 养老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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