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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人员本月起将按照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个体参保人员本月起按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2012年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缴费业务时,将使用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7924元)标准。昨(7)日,市社保局公布了2012年个体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5个档次,最高缴费7586.40元,最低缴费4552.80元。
依据相关政策,我市2012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分为5个档次:按照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今年缴费金额为4552.80元;按照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今年缴费金额为5311.20元;按照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今年缴费金额为6069.60元;按照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今年缴费金额为6828.00元;按照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今年缴费金额为7586.40元。据了解,从本月起,全市个体参保人员可到各地社保机构或银行网点进行缴费,市本级个体参保人员可在市辖三区的29个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缴费。
市社保局相关人员提醒,市民在申报缴费时,应在上年度省平均工资60%至100%之间慎重选择缴费基数,当年基数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照相应的缴费基数,市民应合理安排时间到银行缴费,尽量避开10月至年底的缴费高峰。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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