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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残疾人的城乡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时间标准已经确定

根据规定,2012年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条件的、不满60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申请当年参保缴费的从6月1日至11月20日办理;年满60周岁申请一次性参保缴费补贴的从1月4日至11月20日办理。
2012年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工作办理时间和标准确定。根据规定,2012年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条件的、不满60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申请当年参保缴费的从6月1日至11月20日办理;年满60周岁申请一次性参保缴费补贴的从1月4日至11月20日办理。2012年残疾人参保缴费补贴和个人承担的缴费金额为:按照2012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2800元/年)和最低缴费比例(5%)计算,对低保重度残疾人政府本年度给予全额补贴640元,本人不需缴费;对非低保重度残疾人和低保非重度残疾人本年度给予50%、计320元补贴,个人还需自行缴费320元。
对2012年年满60周岁的残疾人,依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补贴标准,按所差补贴年限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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