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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进入实质性阶段

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进入实质性阶段。
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我省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将于近期出台,两项制度合并后,将统称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后,将提高最低缴费档次,并建立丧葬补助政策。按照职业和身份的不同,目前国内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等多项制度,参保方式不一,相互衔接转换不便。
近来,有关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的呼声一直较高。国家人社部在今年1月初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明确表示,在新农保、城居保提前8年实现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推进合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年初,省政府将两项制度的合并实施写入了201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于近期形成了我省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7月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该意见,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正式“并轨”,统一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此前,我省新农保的最低缴费档次为100元,新政策提高至300元,同时缴费上限封顶,最高档次为5000元。同时,还建立了丧葬补助政策,将丧葬补助标准定为500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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