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下限过渡比例暂不调整

26日上午,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通知,今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过渡比例暂不调整,具体标准仍为上一年度(即2007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据了解,自去年1月1日《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以来,政府出台了配套政策,规定了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五年过渡期,过渡期从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也由原来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缓解调整缴费下限给困难企业和职工带来的缴费压力,规定了缴费下限逐步调整到位的过渡办法:2007年缴费年度(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缴费下限调整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以后每年增加5个百分点,2011年缴费年度调整到60%。
今年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能够按时足额缴费,报经市政府同意,劳动保障部门做出了暂不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过渡比例的决定,其标准仍为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下一篇:湖北启用社会保障卡省级密钥,社保卡将可全省通用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