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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被所乘车轧死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人相约同车前往返海南海口,途中发生翻车,一人甩出车外被所乘车轮碾压致死,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死者家属与车主和保险公司对簿公堂。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对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死者属于所乘车辆以外的第三者为由,判令出事车辆所投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死者的死亡赔偿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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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保险公司 保险 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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