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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我省将启动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省范围内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为20%

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启动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省范围内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为20%。同时,在基金管理、筹集、统筹项目等方面实现一体化。
昨天,省政府召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会议,下发了,对此进行了安排部署。据了解,2005年,我省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之后,在省辖市范围内统一了企业缴费比例和养老保险统筹项目,但省辖市之间不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存在障碍,参保职工流动不畅。1998年至今,我省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省离退休人员从1998年的112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189.8万人,基本养老金发放额从1998年的39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166.8亿元,特别是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调三年,明年起还要再调三年,且调整幅度更大,这对基金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一部分市县已无结余基金,确保发放难度大,需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在更大范围调剂使用基金,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从今年10月1日起,全省开始实行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就是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和使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实现省级统筹后,参保职工如果在河南省范围内更换工作岗位,只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而不用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了。这有利于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同时有利于推进企业改革和改制,形成企业能进能退、人员能进能出的新机制。统一和降低全省企业缴费比例,也有利于均衡企业负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孔令晨说。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五统一”,即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统一管理和使用基金,统一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实行省级统筹,必须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我省原来的企业缴费比例有13个,高的28%,低的18%,差距很大。2005年实行市级统筹后调整为5个,高的24%,低的20%,差距明显缩小。实行省级统筹后,全省企业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参保单位以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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