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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镇无医疗保障老人将获大病医疗保险

记者9日从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从9月1日起,北京市每个家庭只需每人每年缴纳50元,便可为孩子增添一份大病医疗保险。从10月1日起,北京尚无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300元后,对于超出1300元的医疗费用,便可按60%的比例报销。
据介绍,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少年儿童、在托幼机构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均可参保。参保的学生及婴幼儿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100元,初定家庭和政府财政各承担50元。
今年9月1日新学期开始后,北京市大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正式实施,并按学年度为医疗保险年度进行参保。当这些学生及婴幼儿每人每年大病医疗费用超过650元起付标准后,超额部分将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最高可报销17万元。
对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居民,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每人每年1400元的保费,其中政府财政负担1100元,参保老人个人只需缴纳300元。对于超过起付标准13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在一个年度内按照比例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
同时,对享受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以及参照低保标准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凭有关证件可免缴医疗保险费。此外,具有北京市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参加少儿互助金的可以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据了解,此次建立的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城镇老年人、大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的医疗费用,主要解决住院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三种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其中政府拟为参保人员支付5成以上保费,预计每年财政补贴4亿元左右。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应参保的大中小学生及婴幼儿有146.7万人,其中大中小学校学生115.2万人、婴幼儿31.5万人。符合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老年人29.4万人,其中没有任何保障的老年人24.9万人,已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城市低保人员、参照低保标准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和街道老积极分子4.5万人。在此项政策推行后,北京市仍有部分城镇居民未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主要包括劳动年龄内的城镇重度残疾人员约有8万人左右,以及劳动年龄内的城镇无业人员约40万人左右。
对此,北京市将于明年启动这两类人员的参保工作,以实现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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