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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以启领时各区当年月缴费基数为标准,按8%的比例计发。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发比例另增加0.3%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照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按规定缴纳保费,最低缴纳15年;未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应参保人员无故中断缴费的,其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以累计缴费年限为基础,按未参保年限扣减,每满1年扣减1%.参保人员在被判处拘役及其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领取养老件的,暂缓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待服刑期满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再予办理,届时基础养老金按其办理时的缴费基数计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在被判处拘役及其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停发,服刑期满后,重新计发,不予补发。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养老金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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