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南京外省籍就业人员可领取养老金门槛

南京此次提出,非江苏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但在南京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或在我省各市、县缴费年限均未满10年但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最后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南京并在南京就业的,可以在南京继续缴费至满15年。
南京市还规定,非南京户籍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后,应参加南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外地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按规定转移。部队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到南京就业的,应参加南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从工作当月起参保。在接收安置单位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时,应根据规定,将国家给予的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记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养老金 养老
上一篇:南京养老金计算方法
下一篇: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跑全省的原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