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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9年度个人缴纳社保最低预算为4896元

讯记者昨日(5月17日)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9年度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基数最低为1360元,最高为3520元;医疗保险基数为1895元。
个人缴纳医疗保险时需要注意:
个人因故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后继续缴费的,视为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按照本办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应当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享受大额医疗费救助。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个人参保人员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其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记者侯砚)
2009年度个人缴纳社保最低预算
1.养老保险:1360×20%×12=3264元
2.医疗保险:1895×6.3%×12=1432.68元
3.大额救助:200元
养老、医疗保险合计:4896.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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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城市快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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