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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调整

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延迟执行2014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1584号),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调整为2408元,调整后各险种缴费标准如下:
佛山市社会保险费核定标准表
(更新时间:2015年1月1日)险种缴费对象费率缴费基数下限(元)缴费基数上限(元)基本养老保险单位12%240813404个人8%工伤保险(工伤一类)单位0.45%251812588工伤保险(工伤二类A)0.75%工伤保险(工伤二类B)1.125%工伤保险(工伤三类)1.5%失业保险单位0.5%131012588个人0.5%基本医疗保险单位5.6%3357个人2%生育保险单位0.9%314712588特此通告。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1日(来源: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喜欢我们?点击右上角→分享到朋友圈推荐给朋友:公众微信号:taa-ll或勒流办税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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