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为了切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60元(含我省自行调整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领取对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不含在2014年6月30日前已死亡或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待遇领取人员。2014年7月1日及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使得我省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又上了一个台阶, 将惠及广大城乡老年居民和家庭。
下一步,全省各市(州)人社、财政部门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资金保障,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选择更高缴费档次踊跃参保、长期持续缴费,通过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参保人员全覆盖转变。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个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下一篇: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可以领取多少钱?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