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实务问答:缴纳养老保险滞纳金能否税前扣除?

问:某企业因为没有按期缴纳养老保险金,而向养老保险机构缴纳的滞纳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三)税收滞纳金;
 现行税法下对于不能税前扣除的滞纳金限于“税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滞纳金没有文件明确不得在税前扣除,应予扣除。读是一种修养,分享是一种美德!记得转发给朋友或分享到朋友圈哦,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传递正能量,让更多人受益!!!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市人力资源社保局详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下一篇:上海市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微信查询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