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12月30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我市从2015年1月1日起,对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进行调整。新调整后的缴纳标准共分六档。在这一年度内,个人月最高缴费2325元,月最低缴费365元。
按照省社保中心下发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这六档中自行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后,同一缴费年度内不再办理变更。同时,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确定为1825元,其他险种针对单位的基数调整以九人社发〔2014〕29号通知精神为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应该给常年在外打工的父母选择什么保险
下一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能提前取现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