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哪些津贴可以算在退休、退职费的基数内?

一、地区生活费补贴及固工残疾补助费能否与本人标准工资合并作为计算退休、退职费的基数?
  据1978年7月11日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的规定,地区生活费补贴、因工残废补助费可以与本人标准工资合并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基数。
  原来享受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工人退休、退职后,到没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居住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不包括地区生活补贴费在内;如果从没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退休、退职到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居住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应当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在内。
二、教龄津贴、护龄津贴可否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基数?
  根据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劳人薪(1986)60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工资问题的通知》、卫生部(86)卫人字第158号《关于护龄津贴、教龄津贴计入离休、退休费基数的通知》的规定,教龄、护龄津贴可作为什发离休、退休费基数。具体规定为,凡国家规定实行教龄津贴或护士工龄津贴单位的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时享有教龄津贴或护士工龄津贴的,其享有的教龄津贴或护士工龄津贴可与本人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合并作为计发离休、退休待遇的基数,包括1985年7月1日以来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并均从1986年9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不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退职 退休
上一篇:关于离退休金的发放问题
下一篇:保险中的“杰出高级专家”、“有重大贡献的专家”是指哪些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如何掌握?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