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有变化

(薄凤仪)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宣布,从本月起,本市城镇从业人员按本人工资收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由原来的6%调整为7%。 本市自1993年起改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引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机制。按照当时市人大和市政府实施的有关规定,改革起步时职工按照上一年本人工资收入的3%缴纳养老保险费,随后个人缴费比例逐步提高。199年国务院发布
有关规定,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本市已在1995年、1997年和1999年将个人缴费比例分别提高到4%、5%和6%。此次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整到7%以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个人缴费基数计入个人帐户部分的比例,相应由原来的5%调整为4%。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下一篇:贵定县金南街道强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