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下月起我省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全覆盖 低保、五保和优抚对象参保同时可叠加享受原有待遇 吃低保领养老金两不“耽搁”

7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实现全覆盖,参保人群中涉及到的诸如低保对象等群体将如何参保呢?6月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明确按照各项制度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确保低保、五保、优抚对象能够及时、足额领到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在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同时,可叠加享受原有的一切待遇。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6—59岁符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应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已自愿参保且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可按月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金。16—59岁符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条件、有缴费能力的优抚对象,应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已自愿参保且年满60周岁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优抚对象,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财政、民政部门通力协作,做好低保、五保、优抚待遇享受人员身份认定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各项制度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确保低保、五保、优抚对象能够及时、足额领到基础养老金。引导并帮助他们做好参保缴费,确保他们原有待遇不降低,基本生活有保障。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缴了养老保险 没有缴费记录
下一篇:老年和养老的真正含义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