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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监局:销售贷款保险存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近期,广西保监局发现与贷款相关的保险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三大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1、强制销售,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如以购买贷款人意外保险、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还贷责任保险等涉贷保险作为发放贷款的条件,强制贷款人购买相关保险。  2、隐瞒合同内容,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如投保时未向投保人说明相关保险合同内容、不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合同或未经同意将保单抵押在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  3、不如实记载保单信息,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如未经投保人同意将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作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人为多人且负有连带还贷责任的情况下,保单上仅记载的部分被保险人,而在理赔时,若保单记载的被保险人出险则按照被保险人负担的债务比例对理赔金额进行赔付,若保单未记载贷款人出险,则以不是被保险人为由拒赔。"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贷款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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